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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包头鑫达采掘工程扒渣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4-03-01

(招标编号:2024ZJJS-BTFGS-XDCJ-02CG)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鑫达采掘工程扒渣机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扒渣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鑫达采掘工程扒渣机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鑫达采掘工程项目部

4.质量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5.招标范围:60型扒渣机,详见招标文件。

6.本次招标是采购招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一个中标价及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有在有效期限内,可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为招标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具有提供后期维保服务的能力。

3.标的物具有KA认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公司股东及领导班子与中国黄金集团(含下属单位)范围内各级管理人员无直系亲属。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5日17:00止。

2.获取方式:凡达到条件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将相关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费购买回执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jzcg@ngecc.com报名,招标人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第一次招标已经报名的单位不需要重新递交费用,但需要重新发送邮件报名。

标书费要求使用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备注:包头鑫达采掘工程扒渣机采购标书款。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5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账号:1505017166750909888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方式

此公告在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官网(www.ngecc.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联 系 人:孙绎尘

电    话:13671320208

电子邮件:jzcg@ngecc.com

网    址:www.ngecc.com